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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與實務

台電怎麼把電送到家門口

整條路徑

變壓器 台電 電度表 用戶總開關 分電箱 插座與燈具 系統接地,全戶只做這一次 台電側,打不開 用戶側 火線 L1 火線 L2 中性線 N 接地線 PE 接戶線 幹線 分路
電從變壓器經接戶線到電度表,再到用戶總開關,之後才是使用者可以動的範圍。系統接地做在總開關的電源側,全戶只做這一次。 示意圖,本站自繪。

規則對每一段都有名字,而且定義得很嚴格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6 條

名稱定義
接戶線由電業供電線路引至接戶點或進屋點的導線
進屋線由進屋點引至用戶總開關箱的導線
用戶用電線路進屋點起至用電器具間的進屋線、幹線、分路、回路與配線
用戶總開關總開關箱內具啟斷故障電流能力,且能同時啟斷進屋線各非接地導線的開關
幹線分路開關上游的線路
分路最後一個過電流保護裝置與出線口之間的線路

這些名字不是行話而已。規則對每一段的要求不同—— 進屋線要有過電流保護且額定不得大於其安培容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76 條 ; 分路額定由過電流保護裝置決定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40 條第一款 ; 系統接地的位置指定在受電箱、集中表箱或用戶總開關箱的電源側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94 條第一款 。講錯段落,結論就會錯。

分界在電度表

規則寫得很具體:用戶總開關應裝設於最接近進屋點的可輕易到達處, 距地面高度以 1.5 至 2 米為宜,且應在電度表的負載側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112 條第三款、第五款 。 進屋點也應儘量選擇距離電度表或用戶總開關最近處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62 條

「在電度表的負載側」這六個字劃出了責任分界:

段落誰負責使用者能不能切斷
變壓器、接戶線台電不能
電度表台電不能,且加封
進屋線(電度表到總開關)用戶不能——它在總開關的上游
用戶總開關以後用戶

第三列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段。進屋線在法律上屬於用戶用電線路, 但它在總開關的電源側——關掉家裡的總開關,這一段仍然帶電。 配電箱裡有無法以開關切離的帶電部分,指的就是它。

住宅拿到的是哪一種

單相二線 L N 110 V 早期住宅、小型用電 單相三線 L1 N L2 對地 110 V,線間 220 V 現行住宅的標準 三相四線 R S T N 對地 220 V,線間 380 V 大樓、商場、工廠
低壓供電的三種常見形式。住宅多半是單相三線,兩條火線對地各 110 V、彼此 220 V;大樓、商場與工廠常見三相四線。 示意圖,本站自繪。
單相三線供電的接線圖:變壓器二次側中間抽頭接出中性線,兩條火線對中性線各半、彼此為全電壓。
單相三線的接法。變壓器二次側取中間抽頭作為中性線,兩條火線對它各是一半的電壓、彼此之間是全電壓。圖上標的是北美的 120/240 V,台灣是 110/220 V,結構完全相同。 圖片來源:Wikimedia Commons:American split-phase.jpg Dmitry G 授權:CC BY-SA 3.0

現行住宅的標準是單相三線:配電變壓器二次側中間抽頭接出中性線, 兩條火線對中性線各 110 V、彼此之間 220 V。 規則要求多線式供電的用戶,其中性線應施行內線系統接地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94 條第二款

三種供電方式在住宅裡的意義:

供電方式對地電壓線間電壓住宅裡的樣子
單相二線110 V早期住宅;現在多半只剩小型用電
單相三線110 V220 V現行住宅標準;冷氣走線間電壓
三相四線110 V 或 220 V220 V 或 380 V大樓的總幹線;分到各戶通常再變回單相

大樓分戶是常被誤解的一種。大樓的總幹線通常是三相, 但分到各戶時取其中兩相或一相加中性線,所以每一戶看到的仍然是單相。 差別在於系統接地做在大樓的總配電室,每一戶的配電箱都是它下游的箱子。

為什麼住宅的對地電壓要壓在 150 V 以下

規則要求住宅場所供電給照明燈具、用電器具與插座的電路, 對地電壓應為 150 V 以下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5 條第一款、第三款

單相三線剛好滿足這一條:220 V 的分路由兩條火線組成, 每一條對地都是 110 V。所以住宅可以用 220 V 的電器, 而規則管的那個數字沒有被突破。

換句話說,單相三線是為了同時滿足兩個要求而生的: 大電器需要高電壓以降低電流與電壓降,而人碰得到的每一條線 對地都不能超過 150 V。

電度表以前的那一段,誰在保護

進屋線的過電流保護有一條專門的規定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76 條 : 每一條非接地的進屋線應有過電流保護,額定不得大於其導線安培容量; 被接地導線除非能與非接地導線同時啟斷,否則不得串接過電流保護裝置; 進屋線設置三具以下過電流保護裝置時,得免設主過電流保護裝置。

最後一句解釋了一個常見的現象:有些住宅的配電箱裡沒有一顆「總開關」, 而是兩三顆並列的斷路器直接分出去。那在規則上是容許的。

至於接戶線本身,保護在台電那一側——它的故障由上游的設備處理, 用戶端看不到也管不到。

契約容量與實際能用多少

台電的契約容量決定表計與接戶線的規格,而屋內能用多少, 由用戶總開關與各分路的過電流保護決定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40 條第一款 。 兩者是不同的限制,跳電時要先分清楚是哪一個先到。

現象比較可能的原因
只有一個房間沒電那一條分路的斷路器跳脫
全戶沒電,鄰居正常用戶總開關跳脫,或進屋線側的問題
整棟或整條街沒電台電側;用戶端做什麼都沒有用
電壓偏低、燈忽明忽暗接點劣化或中性線問題——這一項要立刻找人處理

最後一列值得單獨提。電壓不穩定不只是品質問題, 它是中性線接觸不良的典型徵兆,而中性線斷掉會讓整戶金屬外殼帶電。

這篇的範圍

段落名稱與各段的要求引自現行規則,條號列在每一處引用上。 台電的契約容量、表計規格與費率屬於營業層面的規定,不在本規則內, 本篇未涵蓋。實際供電方式仍以現場設備與台電的設計為準。

台電接戶線進屋線電度表單相三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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